律師與規章制作
(发布日期:2005/2/3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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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實務中發現許多企業規章制度往往是通過剪貼的方式拼湊而成的,別開其實用性不說,僅就技術層面上看,這些規章制度問題百出,前後矛盾,內容重複,沒有內在的結構,也不知道對哪些人有效,在哪些場合有效,適用于哪些事情,什麽時候生效,有無溯及力等。爲什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很簡單,沒有專業人士的參與。
律師具有豐富的規章制度制作經驗和制作規範制度的專業技能,無疑是企業的非常好的社會資源,如何利用好這一社會資源?
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的制作,宜在規章制度制作的第一個階段邀請這方面的專業律師介入,專業律師具有豐富的經驗,對不同類型的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的勞動規章制度的需要有敏銳的眼力,能針對企業的不同情況明確企業需要制定哪些規章制度。
其他與勞動者權益有關的規章制度的設計,可在規章制度起草階段聘請律師介入,這類規章制度的制作,專業律師的介入可起到以下作用:
一、保障該類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二、保障規章制度的完善,包括形式上的完善和內容上的完善
三、確保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
企業規章制度的形式美和內容完善具體指:制度規範設定的權利義務職責條款服務于制度的目的;確保權利義務責任一致,有權利必有義務、有義務比有責任;規章制度的開放性和激勵功能 ,即規章制度重在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語言簡潔、明白、通俗易懂,不産生歧義;條例清晰、前後一致、不矛盾,符合邏輯規律;對難以窮盡事項用技術性術語概括規定;明確規章制度的效力範圍;與其他規章制度的銜接;其他涉及到規範制作的技術層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