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培訓機構7規範,實際操作每天不超4小時 
(发布日期:2006/4/4 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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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網4月1日電 交通部頒發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今日起正式實施,上海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近日要求全市各培訓機構切實做到“七個規範”,其中要求對每個學員理論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6個學時,實際操作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4個小時。

  “七個規範”的推出主要是爲了規範教學行爲,提高培訓質量,其中包括規範教學記錄,認真貫徹教學大綱,規範使用《教學日志》和《培訓記錄》,並加強督查,督促教務人員規範發放、教練員正確使用、學員按時填寫並簽名;規範公示項目,各培訓企業應按規定公示許可證件、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教練員排行榜等內容。

  “七個規範”還強調,要向社會公布學時預約制度、方式和聯系電話。對每個學員理論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6個學時,同時規範教學設施,確保應具備的教學設施、設備滿足教學需求,鼓勵運用科技手段提高培訓質量。

  爲了規範經營秩序,整治惡意壓價、非法帶教等現象,有關部門將對不規範報名點進行整治。開展教練員教學技能大比武、教練員等級評定並評比出若幹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示範機構”、“誠信服務教練員”等,以此規範經營秩序。作者:鍾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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