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軍——奧運精神耀警隊
(发布日期:2008/5/19 1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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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肇庆公安奥运火炬手王军,在广州白云山参加奥运圣火传递,她是第30号棒火炬手。肇庆市参加这次神圣使命的共有7人,王军是肇庆公安机关唯一代表。
王軍同志,女,1968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本科畢業,法學士學位。1991年7月至1994年底在甯夏公安廳工作,1994年12月調肇慶市公安局工作,曆任副科級偵察員、緝毒大隊副大隊長、經文保科副科長、重大案件偵查大隊教導員、政治處人事科科長等職務,2006年4月當選爲肇慶市公安局團委書記,2007年6月任肇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軍同志作風正派,勤學苦練,有較強的統籌全局、駕馭局勢的能力和開拓進取的精神,在工作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3次榮立個人三等功、2次獲公安嘉獎。
王軍同志政治信念堅定,有較強的領導能力和素質。王軍同志能夠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自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持共産主義理想信念,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在崗位工作中認真落實"立警爲公、執法爲民"思想,以實際行動體現共産黨員先進性。王軍同志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曾被組織安排到多個一線崗位工作,都能堅持幹一行、愛一行、鑽一行,成爲崗位工作的行家裏手。王軍同志堅持理論聯系實際,較好地將業務專業知識運用到公安實戰,先後從事過緝毒、經偵、刑偵工作,參與偵辦過數百宗重特大案件,還擔任過市警校刑事偵查課教員、女子應急分隊隊長,多次參與過處置突發群體性事件、高級別警衛工作和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任副局長以來,能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各項工作職責,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把好審批關,確保公正公平,沒有出現過任何問題。
王軍同志勇于開拓進取,有較強的業務創新能力。王軍同志善于總結創新,在崗位工作中提出新觀點、新思路、新方法,開創工作新局面。任副局長以來,不斷轉變思想觀念,創新工作思維,積極推動分管各項業務工作取得新進步。整合了公安戶政、交警、網監、監所等部門的信息資源,擴大追逃比對系統的數據量,提高追逃工作效率。
王軍同志注重服務與效率,有較強的全面統籌協調管理能力。王軍同志對待工作有一種堅韌不拔的勁頭,體現出高度的事業心和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在指導基層工作方面,能做到方法科學,體諒下情,注重解決基層困難,添勁不添亂,受到了基層歡迎。在偵查破案中,她堅持發揮領導表率作用,在案件偵查中沖鋒陷陣,身先士卒,多次立功受獎。任刑警支隊緝毒大隊教導員期間,以偵破四會"2005·2·24"專案爲契機,帶領民警全身心的投入到"打黑除惡"的專項行動中去,以優秀的工作作風在專項行動中體現了一名共産黨員的先進性,贏得了領導的肯定和群衆的好評。王軍同志也因此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
王軍同志大局意識較強,凡事都能識大局,講大局,謀大局,維護大局利益。做配角時注意維護主官的威信,做主角時注意團結其他成員。在綜合部門更是注意維護全局和廣大民警的利益,取得了領導和廣大民警的信任和支持。走上局領導崗位後,能堅持務實求真,真抓實幹。始終保持幹事創業的熱情和攻堅克難的鬥志,解放思想,銳意進取,認真貫徹落實市局黨委推進我市公安基礎建設的戰略意圖,積極完成"三基"工程建設的相關任務,爲機關和基層辦了大量的實事、好事,促進了公安科技和公安法制建設的新進步。
王軍同志堅持嚴格要求自己,在隊伍管理中發揮了較強的模範帶頭作用。王軍同志以身作則,廉潔奉公,幹淨幹事,嚴格執法辦案程序,嚴守"五條禁令"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較好地發揮了領導幹部的表率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帶好了隊伍,體現了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帶領隊伍幹事創業的領導能力。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堅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秉公用權,幹淨幹事,帶頭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精神,培養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同時,還注意加強分管各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執法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確保了整個隊伍的廉潔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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