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合同年內須過“審查關”
(发布日期:2008/6/11 1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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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消息,继雅居乐花园的预售合同第一轮公示结束以后,多家品牌开发商的预售合同即将在市工商局网站上向市民公示。据了解,市工商局近期已就合同审查相关事宜开会,近期审查工作将进一步提速,“市局和13家分局同时在审查,年内审查数量预计可达近百家”,相关人士表示。
據了解,本次審查的主體對象是有在售樓盤的房地産注冊企業,而非項目公司。據市工商局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處的馬先生介紹,本次審查的依據來自于南京市政府2006年12月頒布的《南京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市府令245號)。
審查重點直指四個方面,第一是有無違法條款。據介紹,目前部分房企的合同仍然沿用《物權法》出台以前的老版本,對社區道路、停車位等公共部分的使用權和收益權有違背《物權法》規定之嫌;第二是否存在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情況,具體表現在開發商加大業主的義務,卻減少自己應負的責任;第三是否有霸王條款;第四是否合同存在單方面可修改的問題。
從合同審查的操作流程來看,將進行兩輪公示。首先是待審合同樣本在工商局網站上進行第一輪公示,工商局將結合多方意見和開發商就合同內容進行協商,並將修改後的樣本合同進行第二輪公示,如果市民在半年的公示期內沒有異議,規範的合同樣本才算正式出台。
而在合同審查進度上,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多家樓盤的合同審查正在緊鑼密鼓的進行,本次開會的重要內容便是協調各分局的進度。“目前各局按照公司注冊地進行分工,像江甯等在售樓盤多的目前有20多家企業合同同步審查,另外像高淳分局審查的也不少。”
“規範合同是一件好事,可以更好的保護開發商和業主雙方的權利,品牌開發商需要做出表率”,城南一熱銷樓盤的營銷總監對筆者坦言。筆者在一些售樓現場隨機采訪了幾位看房者,“希望進一步加大審查的力度,這樣我們買房會更放心”,一位市民的回答頗具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