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红头文件有了有效期 最长为五年 
(发布日期:2008/11/29 11: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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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荆楚网  
 
記者從湖北省政府法制辦獲悉,省政府近日出台《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實施意見》規定:以後各市縣凡是涉及重大決策要開聽證會,政府的規範性文件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要聽證 

    實施意見提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涉及重大公 
共利益和群衆切身利益的決策也要進行聽證。 

    對應當聽證而未聽證的或利用職權影響聽證結果、合法性審查結果的,將依照有關規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給予處分。 

  紅頭文件有效期最長五年 

    省政府提出,要嚴格規範性文件制定權限和發布程序。政府紅頭文件除了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外,還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 

    制定規範性文件時,沒有公布,不得作爲行政管理的依據。 

    從明年開始,除具體實施法律、法規、規章的規範性文件外,各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制發的其他規範性文件都要有明確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沒有明確有效期的文件有效期視爲2年,期滿後文件自動失效。期滿仍需繼續執行的,經過評估或修訂後,按照制定規範性文件的相關程序重新公布實施。 

    協管員不得參與執法 

    規定明確,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 

    沒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不能參與行政執法。一些行政執法機關聘請的協警員、協查員、協管員、監督員等,也不能直接從事與行政執法有關的調查、取證、處理等工作,對被聘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合同工、臨時工,要堅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 

    省政府還提出,各市縣政府應建立以教育爲目的的預警執法制度,初次違法且情節輕微的,應先下達行政執法提示單或者口頭教育進行預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視違法情節輕重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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