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涉及國計民生法律法規12月起正式實施 
(发布日期:2008/12/1 17: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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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起,又有一批涉及国计民生的法规规章等正式施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12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定價機關制定關系群衆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實行定價聽證,“其中消費者人 
數不得少于聽證會參加人總數的五分之二”,較過去的三分之一有所擴大。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標准》將于12月1日起實施。《標准》共分五章。包括救助中心建設應根據轄區內流動人口數量進行分類確定建設規模;救助中心房屋建築應包括未成年人的入站登記、生活、教育、文體活動、醫務用房和行政辦公、工作人員生活及附屬用房;救助中心供電應滿足照明和設備需要,未成年人用房的電器裝置應符合安全要求等38條規定。 

    中國證監會出台的《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審批暫行規定》將于12月1日起實施。業內人士認爲,《規定》的出台爲市場所期待的融資融券推出明確了程序,表明管理層對券商創新業務的關注,有積極的信號意義。 

    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管理辦法》12月1日起施行。伴隨著《管理辦法》的實施,全國工商系統40余萬公務員將統一換發行政執法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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