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主題:未成年人的債務問題? 
(发布日期:2008/12/19 15: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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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我是一個未滿15的一個孩子,2008年5月多少日我記不太清楚了。我與我們村的寶子(以成年)在他的摩托修理産玩牌起初我以爲是在一塊爲了高興玩的誰也沒出現錢就是說誰輸了欠誰的就在玩完牌之後事情就變了他不讓我回家在強迫之下我寫下了欠條不過沒蓋手印就這樣18萬的欠條大下了。之後幾個月一直沒什麽動靜直到2008年11月底我的一個朋友家的妹妹過生日請了我去吃飯沒想到寶子也去了吃玩飯後在他的毆打之下我重新寫了兩張欠條並且按下了手印他還威脅我說如果1個月不給他500快錢就找我爸要我家的房子他還說不還錢就把我送到南方的一個黑磚窯去讓我正錢養活他什麽時候18萬給夠他了他就讓我回來。我能告他嗎?? 

解答

你可以報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實施的民事行爲無效,可以要求撤銷欠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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