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保管有償寄托契約書 
(发布日期:2008/12/25 17: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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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契约人寄托者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将所属商品寄放于受寄者x x x(以下简称乙方)的仓库内,双方并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x x市x x路x x號的倉庫內,並請乙方代爲保管。

  商品內容:一般家庭電器用品,但限于能裝箱者。

  第二條 前條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倉庫東南角十平方米面積內可以容納的數量爲限。

  第三條 甲方對前條寄存物可自由進出搬運,但若因而受損,乙方概不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 保管費的計算及交付方式如下:

  不論寄存物品數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費爲人民幣x x元整。

  甲方須于每月底之前將保管費送交乙方辦公處所。

  第五條甲、乙雙方如欲解除本契約,須于一個月前通知對方。

  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寄托人(甲方):x x x

  身份證統一號碼:

  住址:

  受寄人(乙方):x x x

  身份證統一號碼: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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