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主題:一起案件 
(发布日期:2008/12/28 11: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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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我廠裏廠長,在職務期間拿了我廠裏一批價值1萬多元的材料,後來找人歸還我,但找的那人確以爲我不認識我的的東西,來賣給我,被我識破,現在公安機關正在通緝那個廠長,但過去兩年了沒有消息。我想請問一下,網上通緝一直沒有結果會不會自動取消,那個想賣給我的人有沒有什麽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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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明知的情況下收贓的話,要承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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