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主題:關于私簽協議
(发布日期:2008/12/31 15: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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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本人(甲方)在一家保姆公司(乙方)請了一個保姆(丙方)。當時協議中規定,甲方和丙方不得私下簽訂用工協議。但是,經本人了解,丙方和乙方在之前沒有簽訂任何的勞動合同也沒有簽訂任何協議。我想請問一下,當時協議中規定的,甲方和丙方不得私下簽訂用工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于丙方不願意繼續爲乙方工作,而和本人私下簽訂協議,這是否違反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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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丙方簽訂的協議有效。你自願簽訂的,應當受合同約束。與公司簽訂協議往往比和保姆簽訂協議更安全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