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主題:與外國人借款合同糾紛
(发布日期:2009/1/8 11: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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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您好!我有個法律問題,想咨詢一下。我通過別人認識一個外國朋友孫某。孫某挂靠在國內一家公司,在國內有住房。我和孫某關系一直不錯,很相信他。自2007年到2008年,我分三次借給孫某6萬余元,具體沒有約定還款期限。2008年年底他主動提出寫個借條,我倆就立了個字據,後我們喝醉,我喝醉了,他開車送我到機場。等我回單位後,過了一個月,我要求他還款,他說沒錢。催了幾次,孫某找理由不還。我想到法院起訴他,但借楊條卻找不到了,雖然有銀行彙款單,又擔心法院不采納,可能要敗訴。請問如何才能索回我借給孫某6萬余元呢?
回複
如果對方拒不還款,也只能通過訴訟解決。銀行彙款單也是證據,有其他證人的話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