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主題:企業破産相關問題
(发布日期:2009/6/16 17: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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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我有一好友在某企業工作了30多年,該企業效益不佳,自2001年就拖欠職工工資至今,職工下崗自謀生路。2008年9月該企業宣布破産,給予50歲以下的職工一次性安置費,我好友也符合上述條件。目前,企業破産程序已經終結,4月份企業對退休人員的工作也基本辦理結束,企業正在運作發放職工安置費。不幸的是,我好友因病今年5月去世,該企業領導人說“人死了,這筆錢就沒有了”,請問這種說法對嗎?我好友家屬能否得到這筆企業破産安置費?我好友的喪葬費應該到那裏領取,在學的子女有撫恤金嗎
另外,我好友在單位沒有得到過福利房,請問:破産時能否向單位提出房屋補貼資金?
解答
如果已經在分配名單中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
喪葬費向單位要求。
福利分房的要求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