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兩種方式和程序
(发布日期:2013/7/23 19: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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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克运律师
對離婚實務的處理,對離婚協議書如何起草,對起訴離婚時對方當事人的確定,文書的送達,以及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的計算,夫妻共同財産方面都做一些介紹。
因離婚分爲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故在當事人都同意離婚時,就要起草離婚協議書,在雙方協議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是協議離婚的必備條件,要對夫妻共同財産做出分割,對債權債務做出約定,如果有孩子,還應該對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問題做出明確的約定。離婚協議書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主要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子女的撫養問題,非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費的承擔,共同財産及債權債務的處理約定,離婚雙方當事人應當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並注明協議訂立的時間。乙方當事人拒絕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的,離婚協議無效。對于雙方當事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應當一式三份,除雙方各持一份外,還應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一份備案。
雙方當事人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産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産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查明,可見,離婚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協商基礎上訂立的離婚協議中的有關財産處理的條款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但是只要在訂立財産分割協議時,一方有欺詐,脅迫情形時,被欺詐脅迫的一方應當在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産分割問題請求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財産分割協議。對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由哪一方撫養應當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般應當從有撫養能力以及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身心健康的角度做出安排,而另一方一般也有探視子女的權利,而有時還應當定期或一次性給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