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産分割注意事項
(发布日期:2014/6/17 14: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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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哪些问题?以下是找法网收集到的关于離婚財産分割注意事項的几点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明確夫妻共同財産的範圍。如沒有與其他家庭成員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財産與其他家庭成員財産區分,然後再把夫妻共同財産與夫妻個人財産區分開來。對究竟屬于個人財産或夫妻共同財産難以認定,可推定爲夫妻共同財産。
(2)分割夫妻共同財産的程序。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産的原則。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顧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顧困難一方和無過錯一方利益;四是對盡家庭義務和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義務較多的一方予以補償;五是約定優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産、生活、學習和工作,利于發揮財産價值;七是不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不侵犯國家、集體和第三人財産利益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産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産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産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于生活困難。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産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