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法律咨詢|打工人必備法律知識,你都知道嗎?
(发布日期:2021/3/31 15: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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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納美法律服務
三四月是招聘和應聘的高峰期,企業的人員流動非常頻繁,不少人加入到找工作的大部隊中,但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以及相關事項可不能只是走個過場,因爲由此引發的糾紛可是不少,今天千納美就給大家講解講解。
未簽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應從何時起算?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加班費能計入最低工資裏嗎?
加班費不能計入最低工資裏,因爲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及食宿補助等其他福利。遇到類似情況,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部分,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合同中規定的見習期和試用期有什麽區別?
1.見習期是在招收應屆大中專畢業生時對其考核的一種制度,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爲了相互了解和選擇的約定。
2.見習期時間一般爲一年,試用期則適用于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爲三個月以上的,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時間必須與合同期限契合,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
溫馨小提示:與用人單位簽合同或者是在就職的過程中,對合同的內容以及相關的勞動法律知識不太了解時,歡迎向我們的後台留言,專業律師會及時爲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