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動自行車被亮“紅牌” 
(发布日期:2005/12/12 1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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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的大城市,电动自行车和踏板车曾经被认为可以解决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中国这两种车的生产和销售量占了全世界的3/4。可是,越来越多的城市颁布禁令,禁止这些绿色交通工具上路,理由是,这类自行车导致交通事故负增长。

北京是中國第一個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的城市,禁令將從2006年1月正式生效,其他城市紛紛效仿。今年8月,繼廣州、太原、海口、南京和福州之後,南部港口城市珠海成爲禁止自行車和踏板車上路的最新城市。此令一出,相關爭論變得激烈起來。

2004年,中國電動自行車銷量達到750萬輛,北京教師郭紅麗(音譯)就是其中一名購買者。她的200瓦、天藍色“大陸鴿”牌電動自行車價值1700元人民幣。郭老師說:“乘坐擁擠的公共汽車讓我頭暈、惡心。自從有了電動自行車,以前1個小時的上班路程,現在只需要15分鍾。”

環保人士認爲,與汽車相比,電動自行車與依靠燃料提供動力的車輛相比,可節約數倍能源,另外,行駛時幾乎沒有聲音和廢氣排放,而且據交通擁堵的研究顯示,每單位路段,自行車和踏板車的人員承載量相當于汽車的4倍。

市政府部門在對禁令做出解釋時,總是舉出交通事故高發率和處理電動自行車的酸性電池所帶來的汙染問題等理由。對于這種說法,中國自行車協會主席王鳳和(音譯)拒絕接受。他以上海爲例子進行了說明,那裏的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發生率只有汽車的1/10。除此之外,很多城市都有針對酸性電池進行回收再利用的工廠。

但是,珠海政府又提出了第三個頒布禁令的理由:電動自行車與其他交通工具爭搶道路。這條理由聽起來更加可信,因爲隨著越來越多的汽車出現,珠海的路面不斷加寬。往日的自行車專用線已被取消,政府部門被迫在人行橫道上擠出一小部分,算是爲騎車人開辟了“新航線”。與汽車相比,電動自行車重量太輕,速度太慢;可是與行人相比,它又顯得過重,速度過快,所以,將電動自行車歸到哪一類都不適合。

因此,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和生産商抗議說,和汽車相比,電動自行車享有的路權太小了。目前,有些企業正計劃開發更輕便、效率更高的自行車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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