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貨物報檢的變更與撤銷 
(发布日期:2006/1/17 14:18:41)
  浏覽人數:254

点此滚屏鼠標雙擊自動滾屏 

      对已检的货物有以下情况时,申请人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國外開來信用證修改函,凡涉及與檢驗檢疫有關條款的。

  2.由于生産、運輸等原因造成數、重量變化的。

  3.經檢驗檢疫合格的貨物, 

  已簽發檢驗檢疫證書,需做改動的。 

  申請變更須提交于變更內容相關的單證,並退回原簽發的證書、通關單等。經檢驗檢疫機構審核同意後,方可變更。經審核不符合規定的,不准變更,可重新報檢。

  已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的出境貨物,由于生産、貨源、運輸、批文等方面不能出境的,應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撤銷報檢,經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撤銷手續。對已完成檢驗檢疫工作的貨物,不得撤銷報檢。並應按規定繳納檢驗檢疫費。

     信息來源:慧聰網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